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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廉租房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李开周      2017-07-24

  民国时百姓收入是很低的。

  比如说武汉吧,1936年,政府从汉口随机抽选60户居民进行调查,最富裕的家庭每月收入刚到80圆(银元,下同),最穷的家庭每月收入不到10圆,如果取平均数,60个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只有16圆。  

 

  当时银元购买力不算低,买粮食的话,银元1圆大致相当于今天的5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这60户居民平均月收入才800块钱而已。  

  每月800块钱收入,这点儿钱在今天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可能买到房子,在民国时的武汉能不能买到呢?  

  民国时房价倒不高。当时武汉流行两种住宅,一种是两层的楼房,房基占满宅基,没有空院,没有天井,卧室在楼上,厕所在楼下,厨房开在楼的前廊或者两侧;一种是单层的瓦房,或者临街无院,或者有院子但是很小。双层楼房占地100平方米的话,建筑面积是200平方米,连地价带建筑费,总共需要2000圆,折成人民币,每平方米才500元。单层瓦房的建筑费用低,但是比楼房占地方,按单位建筑面积计价跟楼房也差不多。  

  家庭月收入800块钱,房子每平方米500块钱,算算房价收入比,远低于现在各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似乎买房并不困难。可问题出在两方面:第一,绝大多数无房户必须把收入花在吃饭和租房上,很难攒下买房的钱;第二,民国中后期税种太多,有房户要缴很重的房捐,武汉甚至还在房捐之外另征地价税,地价税加上房捐,每月税率17%,穷人即使买得起房子,也住不起房子。  

  因为以上缘故,民国时武汉选择租房的人特别多。1936年有学者走访汉口53所住宅,发现里面总共住了193户人家,平均每10户当中只有3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剩下7户都在租房居住。  

 

  租房的人多,房租肯定上涨,当时武汉两三间大小的独院瓦房,每月房租最高收到50圆,穷人只能跟人拼租公寓或者去租铁皮屋。但即便是铁皮屋每间每月最少也得掏3圆左右的房租,部分低收入家庭还是租不起。  

  从1930年开始,武汉就在筹备建设“平民新村”,也就是集中兴建的廉租房小区。当时汉口建成的廉租房小区有两个,一个在唐家庵,另一个在苗圃,两个小区共有900间住房。  

  我看过刊登在民国报纸上的老照片,当时的廉租房小区大同小异,都是一个大院子,院子有一个大门,门上钉着铁牌子:ⅹⅹⅹ平民新村。走进大门是一条煤渣路,路两边各盖几排单层平房或瓦房。有的两间一户,有的一间一户,房间里没有厕所,厕所是公共的。小区里除了公共厕所,一般还有公共学校、公共诊所和公共礼堂,以及建在大门口的一个管理办公室。

  入住这样的廉租房小区没有门槛,只要您按时缴房租就行了。不过入住之后得守规矩,例如不能吸毒,不能卖淫,不能偷盗,不能聚赌,不能任意倾倒垃圾,不能养猪。另外还必须让孩子去小区里的公共学校上课——上课不收学费。  

【责任编辑: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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