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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疵:“井井有条”与“柳条”无关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辜良仲      2017-06-19

  2017年3月14日《华西都市报·宽窄巷》刊载的《占春长久不如垂柳》一文中,如是诠释“井井有条”中的“条”:“在传统民俗中就有清明插柳、折柳、戴柳的习俗,古人在祭拜祖先外出踏青时,顺手插柳也是古人常做的事。每逢清明,家家户户也常常将柳条插在井边,成语‘井井有条’正是来源于此。”这里错误地将“井井有条”中的“条”释为“柳条”。然而,“条”应释为“条理”。

  成语“井井有条”,典见诸《荀子·儒效》:“井井兮其有理也。”一本作“井井兮有其条理也”。常用以形容条理分明,整齐有序。譬如《尚书·盘庚上》:“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再如《二刻拍案惊奇》:“爱娘处得井井有条,胜过夫人在日。”又如茹志鹃的《高高的白杨树》:“每个笼子的小门边,还挂着一块牌牌,牌上写着兔子的品种、名称和小兔产生年月日,一切都井井有条。”古今文人墨客用的“井井有条”中的“条”皆是“条理”之义,而非指“柳条”。  

    “井”之本义为水井。例如:“短绠不可以汲深井之泉。”(《荀子·荣辱》)井田是指我国奴隶制时代井字形的方块田。如:“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井井者,九百亩,公田居一。”(《谷梁传·宣公十五年》)这里的“井井”指整齐、有秩序。成语“井井有法”“井井有理”“井井有方”“井然有序”“秩序井然”中的诸个“井”都与水井无涉,而“理”“条”都与“柳条”无涉,唯“条理”方可正解“井井有条”之义。  故此,“井井有条”之“条”作“柳条”讲,这是望文生义啦!

【责任编辑: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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