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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致真:像“佐罗”一样警恶惩奸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李芬      2017-11-30

  2017年9月8日,科学纪录片《守护南海珊瑚林》发布会在北京召开,74岁的总导演和撰稿人赵致真进行发言,他说:“科学家最不在乎上电视、最不屑和明星争眼球,已经习惯于‘忍受’甚至‘享受’孤独和寂寞。”

   

  赵致真(光明图片 孙佳涵/摄)

  作为一名几十年来持续战斗在科普宣传战线的新闻工作者、科普作家,一个积极捍卫理性和科学进步的中国人、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赵致真不但习惯于“忍受”甚至“享受”孤独和寂寞,甚至成为首位在美国被起诉的外国媒体负责人,也是首位面对“法轮功”滥诉到法庭回应的中国人。它填补了美国司法史的空白。

  赵致真,1943年出生,196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原湖北武汉电视台台长,父亲赵悔深(笔名流萤、李蕤)75年前作为特派记者,完成27天灾区行,留下了十余篇《豫灾剪影》系列新闻报道,成为记录河南1942大饥荒的珍贵文献。赵致真选择从事新闻工作,以此向父亲表达敬意。

  出生于文学世家的赵致真,数十年来站在科学与文学的交叉点上,并在这两大领域之间自由往返。几十年的兢兢业业,赵致真成为首批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现为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副会长,中国科教影视协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武汉市科教影视协会理事长,中央电视台大型科教电视栏目“科技之光”主编,先后获得国内外众多奖项,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儒勒·凡尔纳奖”和国际科普界最高奖项普里莫·罗菲斯奖。

  事实上,赵致真是第一个真正把科普节目导入中国电视荧屏的人。他曾以每集200元的成本,与当时现象级电视热播剧《渴望》女主角凯丽,联合制作了百集少儿科普电视片《凯丽阿姨讲科学》,并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成为迄今为止中国科普电视片中篇幅最长的一部。

  赵致真还是美国25集系列热播剧“佐罗”的翻译者,但他从未想到,自己要像“佐罗”这个美国民间传说中的蒙面黑侠一样,警恶惩奸,锄邪扶弱。只不过,他锄的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这样的邪,扶的是深受其害的信徒及家属这样的弱。

  时光回转到2004年夏天,刚从湖北武汉电视台台长职位上卸任不久的赵致真与妻子一同到美国,参加在耶鲁大学就读女儿的毕业庆典。7月14日,正当他二人在学校附近的小山上摘桑葚,却冷不防接到了美国康涅狄格联邦法庭公差送来的一大叠法律文书。

  递送法律文书的是“法轮功”成员,他们在几个反华“高人”的指点下,从故纸堆里翻出1789年的《外国人民事侵权索赔法案》(Alien Tort Claims Act),向这位在美国深居简出的退休科普作家暗中追踪并突然下手。

  赵致真对“法轮功”“滥诉”行径早有耳闻,但从未想到“法轮功”如此卑劣。随后“法轮功”又升级了,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赵致真先生“刑事起诉”,“法轮功”律师还拿出卢旺达种族灭绝中有电视台长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例来威胁和恫吓。互联网上一连多日更是众口喧腾。“法轮功”的十几个媒体纷纷刊发文章,将赵致真先生称为“舆论打手”,打印下来的材料重达百余斤,比这更为恶毒的字眼不计其数。

  究竟是什么使得“法轮功”如此不择手段?“法轮功”起诉真致真先生的核心事实和基本证据又是什么?

   

  2000年12月,北京国际科教电影电视节,向朱光亚先生(右)汇报工作

  原来事情源于赵致真先生领导下的《科技之光》五年前制作的一部电视片《李洪志其人其事》。

  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包围中南海,事件发生后,《科技之光》节目组收到一些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和同事、邻居联名亲笔签署的信,揭露李洪志的欺诈行为。凭着科技新闻记者的职业敏感,赵致真派出三人摄制组到长春,按照信上提供的地址和电话找到当事者进行了电视采访。回来后,粗剪了一个长度30分钟,只有访谈而没有解说词的资料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当时“法轮功”话题尚属敏感,加上片子内容单薄,因此并未播出。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放了他们制作的同名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中间借用了《科技之光》在长春拍摄的部分采访镜头,这就是整个的事实过程。

  从美国回来后,赵致真先生找到中央电视台的《李洪志其人其事》又仔细看了一遍,全片除了揭露“李洪志是人不是神,是骗子不是好人”,除了表示对广大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忧虑与关切,从头到尾根本找不出一句话、一个字和“法轮功”指控的“罪名”沾得上边。

  与“法轮功”此番狭路相逢,令赵致真先生对于当初制作《李洪志其人其事》的决定更加坚信不疑。

  在当年年底刊发的陈述性声明《真理可以被伤害但不会蒙羞》中,赵致真先生写道:“作为一个以普及科学为己任的电视栏目,当得知长春有个小号手突然成了宇宙间最大的神仙,具有隐身、定物、搬运、思维控制四大功能,会在每个学员小腹中安装一个据称是宇宙缩影的‘法轮’,正转吸收能量,反转释放能量,并宣布要把罪孽深重的人类从已经毁灭过多次的地球这个‘垃圾站’和‘大粪坑’中拯救出来,他的亿万法身能保护每个弟子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而且已经有几百万苍生对他匍匐在地、顶礼膜拜,连稚声奶气的孩子都把人生第一课变成了背诵《洪吟》……《科技之光》不可能不做出最起码的本能反应!”

  “法轮功”送达诉状的时候,正是2004年北京国际科教电视节报名参赛的高潮。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国科技电视工作者、国际新闻界许多同行对赵致真表示赞许和支持,国际著名魔术师、美国反伪科学大师、詹姆斯.兰迪同年7月24日专门给赵致真先生去函表示了关切,还在网站上刊登呼吁对赵致真先生施以援手。这些让他坚信,“自己置身于世界人类进步事业的行列中,而反对邪教和伪科学正成为一项越来越明确的国际性共识,也是对人权的切实维护”。

  2004年12月30日,赵致真发出陈述性声明:《真理可以被伤害但不会被蒙蔽》,并把电视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及文字稿一起送交美国法庭,要求保护新闻和言论自由。赵致真先生向美国联邦法庭正式提交了回应,既不“销毁罪证”,又不“隐瞒过失”。而是光明磊落地把《李洪志其人其事》电视片连同文字稿一起交给了法庭并公布于世,这种釜底抽薪的办法显然让“法轮功”傻了眼。

  事实上,美国法律对中国事务根本不具有管辖权。在这一点上,美国政府和主流法律界其实也都早有共识,并一再告诫美国法庭不应接受这类滥诉。“法轮功”的这起滥诉闹剧最终不了了之。

  2005年3月,第六届北京国际科技电视节正在举办,正在致辞评委会主席约翰·林奇面对坐在台下的赵致真说道:“赵致真先生,我和你一样对科学充满热爱,同时我也是个积极传播和普及科学的人。我们需要关心生态和环境,就像你一样;我们需要揭露伪科学,就像你一样……我们必须善用我们对科学的热情,对科学的信念和对科学的爱。”

  在耶鲁大学的校园里,我和妻子接受过一家美国电视台的采访。女记者说:“你们知道吗?今天布什总统夫妇也来参加庆典活动了,他们的女儿和你们的女儿是同届毕业。能不能谈谈有什么感想?”记得我当时回答说:“无论是美国家长还是中国家长,不管是贵为总统还是一介平民,此时此刻,天下父母心大概都是相似和相通的。”的确,我和妻子从遥远的中国专程来到纽黑文,当看到笑靨如花的女儿从系主任手中接过毕业证书时,我们在台下几乎喜极而泣,心中充满了对孩子的骄傲和对学校的感激。当时自然没有想到,此后将有一场荒谬而离奇的官司等待着我们。

  7月14日是个好天气,女儿去外州找工作了,我和妻子正准备到附近的小山上摘桑葚,却冷不防接到了美国康涅狄格联邦法庭公差送来的一大叠法律文书。

  对法轮功的“滥诉”行径我尽管早有所闻,但仍然惊讶于他们竟会对我这个一官如芥、因私出访、在美国深居简出的退休科普作家暗中追踪并突然下手。随后他们又升级了,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我“刑事起诉”,法轮功律师还拿出卢旺达种族灭绝中有电视台长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例来威胁和恫吓。互联网上一连多日更是众口喧腾。法轮功的《大纪元》、《明慧网》、《新唐人电视台》等十几个媒体先后刊发播出了40余篇消息和评论,称我为“舆论打手”、“煽动仇恨”、“教唆酷刑”、“鼓吹群体灭绝”、“用笔杆子杀人的刽子手”、“双手沾满法轮功的鲜血”。并翻译成十几种语言流布世界各国。

  我最早的反应自然是不予理睬。但看着看着反倒产生了兴趣和好奇,不由真想领教一下法轮功究竟会如何在美国判我“终身监禁”了。

  他们起诉我的核心事实和基本证据到底是什么呢?原来是我领导下的《科技之光》5年前制作了一部电视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对此我根本不屑于“辩诬”,但这里却不妨约略回顾一下当时制作这部电视片的情景。

  《科技之光》是因法轮功1999年4月25日包围中南海而听说这个组织的。此后,节目组收到一些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和同事、邻居联名亲笔签署的信,揭露李洪志的欺诈行为。凭着科技新闻记者的职业敏感,我们派出3人摄制组到长春,按照信上提供的地址和电话找到当事者进行了电视采访。回来后,粗剪了一个长度30分钟,只有访谈而没有解说词的资料片《李洪志其人其事》。当时法轮功话题尚属敏感,加上片子内容单薄,因此并未播出。7月22日,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播放了他们制作的同名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中间借用了《科技之光》在长春拍摄的部分采访镜头,(法轮功竟称中央电视台的片子为《赵片》!)这就是整个的事实过程。

  从美国回来后,我找到中央电视台的《李洪志其人其事》又仔细看了一遍,全片除了揭露“李洪志是人不是神,是骗子不是好人”,除了表示对广大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忧虑与关切,从头到尾根本找不出一句话、一个字和法轮功指控的“罪名”沾得上边。更不消说选用《科技之光》的那些素材了。从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要弄清中央电视台的这部电视片究竟“该当何罪”,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它拿出来“示众”,让全世界人民都当一回“陪审团”。我举双手赞成这个主张。

  至于我自己,倒很愿意充当一个被法轮功起诉的“典型”,请世人通过我,好好研究研究法轮功决心严惩不贷的人究竟如何“青面獠牙”和“罪恶滔天”。我多年愚勤,笔耕心织,虽不敢说自己的作品有多少价值,但却力求每篇都有益于世道人心。即使从我几百万字的文章中“掘地三尺”,怕也找不出半点“煽动仇恨”、“教唆酷刑”和“群体灭绝”吧。法轮功完全是在谎言欺世和构陷忠良。

  不过话说回来,我倒并不以为法轮功诉我是“找错了人”。《科技之光》和法轮功迟早总有一天会狭路相逢,我决不打算从他们的滥诉中“苟免”。作为一个以普及科学为己任的电视栏目,当得知长春有个小号手突然成了宇宙间最大的神仙,具有隐身、定物、搬运、思维控制四大功能,会在每个学员小腹中安装一个据称是宇宙缩影的“法轮”,正转吸收能量,反转释放能量,并宣布要把罪孽深重的人类从已经毁灭过多次的地球这个“垃圾站”和“大粪坑”中拯救出来,他的亿万法身能保护每个弟子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而且已经有几百万苍生对他匍匐在地、顶礼膜拜,连稚声奶气的孩子都把人生第一课变成了背诵《洪吟》……《科技之光》不可能不做出最起码的本能反应!

  2000年5月,《科技之光》开播五周年研讨会,朱光亚、潘家铮、龚育之(主席台从左至右)参加

  我之所以能平静接受法轮功的恶诉,还因为我深深知道,科学是有敌人的。今天虽然已经不是布鲁诺、哥白尼、伽利略的年代,但我们随口说出“要为科学而斗争”时,却仍然应该想到这并不是一句空话,因为斗争总是会有对象。我作为意大利普里莫.罗菲斯奖的得主,作为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作为多次国际电视节的获奖人,科学给了我太多的荣耀和光彩。我知道,所有这些奖誉选择了我,和今天法轮功选择了我,都是出于同一个理由。这种褒扬和攻击恰如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我不会一面欣然领受科学给我的荣誉,另一面却抱怨为科学而蒙受的“磨难”。相反,我倒宁愿将这次受到的起诉同样视为无上的骄傲和光荣。

  我有幸担任其常务理事的中国反邪教协会,则更是勋业卓著、资望超群的各界专家学者自愿结成的联盟。如果法轮功以为祭出“滥诉”的“法器”便能让中国知识分子噤声钳口,从而实现“剜天眼,浊人心”的梦想,他们实在严重低估了这个群体的操守和血性。

  如果说今天有些痛悔前失的话,那就是面对这样一个集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之大成的邪教,我们的作为太少了。当“大师辈出、神功林立”的时候,我们也许更多叹息于“江河日下,砥柱为艰”。身为科普工作者,我们一直对国家和民族怀着深深的职业内疚。我们今天遭到“滥诉”,不能不说是自己当年种下的因果。

  法轮功送达诉状的时候,正是2004年北京国际科教电视节报名参赛的高潮。各国朋友们闻讯后函电交驰,争相对我表示同情和支持,他们的鲜明态度和深刻见地都令人难忘。此时,我不由特别怀念起卡尔.萨根。我抽屉里珍藏着他生前的来信,案头堆放着他的等身著作。“我们是不是来到怪力乱神满天飞舞的黑暗时代边缘?我们是不是就要陷入装神弄鬼谣言惑众的渊薮?”《魔鬼出没的世界》这本书便是卡尔.萨根遗爱人间的一柄光明火炬。今天,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国科技电视工作者对我表示高度关切并伸出援手,这些炽人心胸的情谊使我更确切地感到自己置身于世界人类进步事业的行列中,而反对邪教和伪科学正成为一项越来越明确的国际性共识,也是对人权的切实维护。

  特别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法轮功企图对一个中国新闻记者新闻自由的剥夺,对一个中国科普作家言论自由的剥夺,恰恰发生在“新闻言论自由至高无上”的美国。当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可以揭露,克林顿的失检行为可以曝光,布什总统无奈于《华氏911》的获奖时,偏偏中国东北公主岭人氏李洪志的欺诈行为不能质疑!我不相信美国会为了法轮功“滥诉”之便,废除《宪法第一修正案》。也不相信“自由女神”有朝一日会穿起黄裤褂盘腿而坐,小肚子里被装上一只滴溜溜的法轮。

  对于美国的司法制度我知之甚少,但却不妨碍对它的充分尊重。作为知识分子,自然也会在中国法制化的进程中,把更多的兴趣和注意投向这里寻找借鉴。我实在想不到今生会有一次和美国法律近距离接触的奇遇。那些古老的条文我虽然陌生,但它当初决不是为法轮功们今日的“滥诉”而设计的吧。法律的核心价值在于它的正义性,其中的任何漏洞,都不应该成为邪恶者滥用司法体系肇事生端的方便之门。法律,法律,多少罪行假汝之名以行?但我决不低估美国主流法律界的智慧和理性。

  我前后到美国已经有10次了,最难忘1990年作为美国新闻总署的客人,我以国际访问者的身份赴美整一个月。从华盛顿到卡那维拉尔角,从夏威夷到马丁.路德金故居,处处都感受到热情和友谊。此后便是《科技之光》和美国众多电视机构年复一年的亲密合作。911事件刚过两个月,我就参加了在华盛顿召开的世界科技制片人大会并登台发言。2003年,《科技之光》应美国国务院邀请,派摄制组完成了科普专题片《方兴未艾转基因》。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增进两个伟大国家和人民之间的了解。我们普及科学,也是在普及友谊与和平。今天,法轮功“追查国际”开列的科学家和新闻记者的黑名单正不断延伸。如同一位网友调侃说,“法轮功其实只用把支持他们的几个人写成红名单,剩下的人全部默认为黑名单可也。”他们企图用威胁和恐吓,让中国的知识界人士对出访美国视为畏途,在两国人民友好交往的路上栽满荆棘。

  我和几位美国朋友曾经做过深入讨论:诚然,各国之间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互有差异,但人类社会总有更多共同的价值取向,譬如都反对偷盗、贩毒、劫机、贪污,自然也包括对邪教的抵制。这也是当今世界能够沐浴在和平与发展主题下,并结成反恐统一战线的基本依据。如果仅仅因为某些偏见,就把中国的“痈疽”都当作“宝贝”,到头来恐怕会延祸自身。

  我要衷心感激互联网上仗义执言的海外学者,这些不知身在何处的陌生人,却给了我亲情般的温暖和慰籍。此次“蒙难”,也大大改变了我社会关系中的亲疏排序,我将永远记得朋友中那些“多才之士,多义之士,多金之士”的鼎力相助。

  特别牵挂大洋彼岸身单影只的我的女儿。我迢遥万里来到美国,本来为了祝福孩子的毕业,结果却无端搅乱了她的平静生活,给她带来无穷的袭扰和惊吓。女儿对我的理解和支持是永远无可替代的。

  年轻时便非常喜爱马克.吐温的作品,并知道有个叫哈特福德的美丽地方。没想到这次竟会因为递送对法庭的回复而造访这座城市,却没有时间和心境瞻仰马克.吐温的故居。但我相信,哈特福德我还会再去的。那时候,将和朋友们开怀笑谈这桩也许在美国司法历史的某个角落留下痕迹的昔年往事。

  半年以来,众目所瞩又晦暗不明的法轮功起诉赵致真案终于有了新进展。2004年12月30日,赵致真先生向美国联邦法庭正式提交了回应,我们看到了一头躬耕垄亩的老牛,正当舔犊情深的时候突遭刺斜里冲出来的狼群撕咬,现在这头老牛已经慢慢转过身子,准备砺角自卫了。

  许多朋友读了赵致真的陈述性声明《真理可以被伤害但不会蒙羞》都深受感动,认为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浩然正气和高尚节操。不少网站也纷纷转载,并冠以“好文欣赏”的题头。我不怀疑,赵致真的这篇文章会流传久远。倒不仅因为它灼灼其华的文采和发自肺腑的情感,更因为它写在了美国司法历史空白的一页上。这是首例外国媒体负责人在美国被起诉,也是首例中国人面对法轮功滥诉到法庭回应。今后的美国法律将援引这一案例作为处理类似案件的依据,100年后的美国大学法律系学生也将学习这一案例,作为相应领域的教材。当然,那些侮辱谩骂赵致真的“代表作”也将会附骥而长存。就让大家流芳遗臭,各有千古吧。

  打从法轮功在几个反华“高人”的指点下,从故纸堆里翻出215年前的“外国人民事侵权法”后,便在过去的两年间奉为至宝并频频出手了。被诉的中国官员则报以最大的蔑视而根本不屑一顾。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其内部事务自有本国的法律来处置和裁量,正如赵致真在回复中所说,美国法律对中国事务根本不具有管辖权。在这一点上,美国政府和主流法律界其实也都早有共识,并一再告诫美国法庭不应接受这类滥诉。有位网友在跟帖中说得好:“美国的司法制度就像声誉卓著的微软操作系统,但其中的漏洞却让法轮功病毒钻了空子,看来必须打上补丁。”因此,对法轮功的恶诉不予理睬,丝毫不意味着怯懦和无能,相反倒体现着中国人的主权意识和国家尊严。

  再说,中国人到美国跟法轮功打官司,真能享有法律的公正吗?高度组织化的法轮功讼棍们作为地头蛇,躲在阴暗角落里以逸待劳,守株待兔,被诉者无论因公因私短期访美,大都是日程紧迫,行色匆匆,谁愿在一旦“中招”后就叫他们牵着鼻子走,延签证,改机票,留下来和一帮无赖们纠缠呢?不由想起三十年代旧上海的瘪三们抢礼帽的诀窍,便是在别人乘坐洋车下坡时或者到厕所蹲坑时突然下手。今日法轮功可谓得了当年十里洋场上瘪三们的真传。

  法轮功的诉讼班子早就职业化和系统化了,既有“追查国际”这样的特务机构专门整理黑材料,又有铁杆大法弟子泰瑞.玛什之流亲任律师,更有随时白板听用的众多喽罗充当原告,而被告者则远离国土,人地两生,不谙法律,不通语言,哪有同等诉讼地位可言?

  “你可以请律师嘛!”听起来多么公允。不要说在分工极其精细的领域中寻找对口律师的信息渠道了,单说律师费,一场官司下来少则几万美元,多则数十、上百万美元,中国人谁能花得起这笔冤枉钱?而法轮功最不缺的恰恰就是钱。而且越打官司越能从后台老板那里要到更多的钱。

  认清了以上的基本事实,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官员都不会陷入这种“掉价、花钱、费时间”的胡搅蛮缠中了。更何况,法轮功再虚张声势,充其量也不过是个民事案。叫嚷得再邪乎,也不能对他们起诉的人造成任何一丁点实质性伤害。因此不理也罢。

  然而,“一走了之”也会有弊端。由于未能对法轮功的滥诉进行正面有效回击,便给了他们蒙蔽世人,欺骗舆论的更多机会;由于美国三权分立,外交干预有时不能达到理想效果,便常把一个案子从“急性病”拖成了“慢性病”;特别法轮功认准了中国官员决不会应诉,于是气焰日高,胃口日大,他们如赳赳索斗之鸡,或八方呼应,或十面埋伏,到美国各级法庭平蹚肆行,如入无人之境,起诉的名单从国家元首一直开列到电视片的剪辑和灯光,完全沉醉在“所向披靡”的歇斯底里亢奋中。“摧锋于正锐,挽澜于既狂”,赵致真先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向美国法庭的。

  究竟该如何评说赵致真应诉的利弊得失呢?依我之见,对法轮功的猖狂挑衅,既不能逢诉必应,也不能一概不睬,这里用得着一句老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之所以高度赞赏赵先生的大丈夫行为,因为它至少彰显了中国读书人“士可杀而不可辱”的传统气节,表现了中国知识分子捍卫真理、捍卫科学、捍卫个人尊严的独立选择和“临难无苟免”的从容与倔强。

  我小时候家住塘沽,见过一个“天津青皮”占了卖菜农民的便宜后恫吓说,你再不走叫警察把你抓起来。老实的农民吓得忙不迭挑起担子跑了。今天的赵致真却偏偏不受窝囊气,况且在他眼里,法轮功的恶诉完全是一只吓唬麻雀的稻草人。我在半年前的文章里就写了:“法轮功大概以为别人都是吓大的,美国的法院也是李洪志开的。”既然讹诈不能奏效,法轮功看来只得认真准备实战了。

  让人颇为钦佩的是,赵致真既不“销毁罪证”,又不“隐瞒过失”。而是光明磊落地把《李洪志其人其事》电视片连同文字稿一起交给了法庭并公布于世,这种釜底抽薪的办法显然让法轮功傻了眼。查查半年来大纪元上连篇累牍的声讨文章,每篇都一口咬定《赵片》是中国“屠杀法轮功的动员令”,是早期“教唆酷刑和群体灭绝的唯一经典之作”,是“复制了几亿拷贝的洗脑工具”,“剪掉了一个不字值多少人命”……现在这部片子原封不动放到了阳光下,怎么不见那些“一犬吠形,百犬吠声”法轮功笔杆子再次大打出手呢?很显然,他们自己也知道,靠这部片子已经无论如何没法给赵致真定罪了。但却决不甘认错和服输,于是又放出空气说,赵致真还有“更多更恶毒”的片子和言论。既如此,何以追查国际的报告和所有以往的讨伐檄文中都不曾提及呢?这种先定罪,后取证,先射箭,后画靶,一计不成再生二计,罗织不出足够的黑材料誓不罢休的流氓无赖行径也太缺乏掩饰了。法轮功在赵致真首次现身法庭后便赶忙修改了一次诉状,并把原告中的5人换下了4个。我不知道法庭是否允许他们再次修改状子和换人。“祖上留下来一柄斧,爷爷换了斧头,爹爹换了斧把。”法轮功当初起诉赵致真的依据还剩下什么呢?如果赵致真的“主要罪行”变成了在武汉电视台播出的片子和因特网上的网友跟帖,那么和当年远在北京的主诉人又有什么关系?看看这些法轮功的无耻行径,便不难想象一旦他们得了势,将会凭空制造出多少荒唐离奇的冤假错案了。

  赵致真案的一大副产品,是让我们彻底看清了那帮“言论自由捍卫者”的真实嘴脸。他们一方面捶胸顿足要求享有颠覆中国政府的最过激的言论自由,一方面却振振有词地要求剥夺赵致真等知识分子批评法轮功的最普通的言论自由;一方面对中国政府不过传讯了几位异议人士而厉声谴责,一方面却对法轮功要将赵致真终生监禁乃至判处绞刑的叫嚣视为当然;一方面盛赞美国言论自由乃普世价值,一方面又声称言论自由是美国人的奢侈品,赵致真作为中国人无资格享用。当他们受到限制时就高喊要中国广开言路,当他们想整别人时又唯恐美国不收紧文网。这样“宽以律己,严以待人”的双重标准能证明他们真正热爱言论自由吗?“居住玻璃房子者,勿向他人投石。”这些市侩最终必将自食其果。

  官司既然开了打,我倒很愿意根据自己在国外的经验和赵致真稍作交流。可以断言,只要赵先生奉陪到底,法轮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打赢这场官司,美国法庭也绝不可能宣判赵致真因为区区此类言论而获罪,除非哪位法官疯了并决心动摇美国赖以立国的基石。倒是赵致真大可不必画地为牢,把目标仅限于要求法庭撤案。赵先生完全有理由反诉,并另告大纪元等法轮功媒体及其一干文痞文丑的诽谤罪。从我打印下来的百余斤材料看,他们点名道姓对赵致真的造谣、侮辱和谩骂早超过了潘新春、周锦兴案百倍。决不能让这帮讼棍每次都只赚不赔,肆无忌惮坐在房顶上揭瓦打人却永远逍遥。我们几个海外华人团体正打算积极援助那些早就要到美国起诉李洪志却苦于不摸门径的受害者伸张正义。

  我也承认赵致真先生把宝贵时间用来和这帮死缠烂打的无赖们周旋实在可惜,但既然“横逆一定要来”,既然“树欲静而风不止”,倒不妨把它视为人生一次难得的经历来体验。其实也并非为了和几个泼皮争强赌胜,这场官司将是向美国公众揭露法轮功的绝好机会。赵致真先生说愿意充当被滥诉的“典型”,事实上,这个官司已经引起了美国主流社会和法律界空前兴趣和关注。我看案子闹得越大越久,法轮功就暴露得越充分越彻底。让大多数善良的美国人真正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他们妄图到美国法庭借刀杀人的卑鄙伎俩,这是更高意义上的“釜底抽薪”。况且,在一个判例法的国家里,赵致真先生正在护卫着身后所有的中国新闻记者和科普作家同行。

  即便从个人角度考虑,一个作家,大约都不会辜负命运的“成全”和造化的馈赠。如此丰富而独特的生活素材无疑是一笔珍贵财富,等赵致真先生回忆这段经历的著作付梓时,应该会记得在前言中向李洪志喊一句“谢丞相送箭”吧。当然,眼下的诉讼费是个困扰。我等虽非赵致真先生朋友中的“多金之士”,但却也常常想到“人生有银不在此时用更待何时”。相信只要登高一呼,大概是不会让赵先生靠典房卖书来维持官司的。

  还有一个令人窃喜的发现。从美国联邦法院的网站上,任何人只要输入案件号,就能调阅所有卷宗材料。“一字入公门,九牛拖不出。”赵致真先生把《李洪志其人其事》的片子和文字稿送给了法庭,就意味着从现在起直到100年后的公众都可以方便地调看揭露李大师的经典片。比起法轮功把赵致真“关”进网上“恶人馆”,美国联邦法院网站的条件当然好得多,而被称为《赵片》的中央电视台节目能够落户到这个大雅之堂,真可算得上是“得其所哉”了。

  美国反伪科学大师兰迪呼吁援助赵致真

  2004年7月24日

   

  谎言揭破者詹姆斯·兰迪

  我是詹姆斯·兰迪,佛罗里达詹姆斯·兰迪教育基金会主席。这是个非盈利的组织,旨在为媒体、学生,研究工作者和有兴趣的人提供可靠信息,让他们对所谓超现实和超自然现象有一个真正了解。我们办了一个每周更新的网站www.randi.org。平均每天有世界各地近9万页面点击数。我们关心着目前发生的一件事态,并希望引起各方面的注意。

  我站出来写信是为我的朋友赵致真说话,他是一个积极捍卫理性和科学进步的中国人。我认为他的事业应该得到我们所有人的支持和鼓励。对于国际社会来说,促进各种文化间的互相理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而科学则是我们都在使用并赖以沟通的共同语言。

  赵先生是武汉电视台的台长,他的《科技之光》是中国最有成效的科普电视栏目,为在中国普及和讲述科技知识,已经播出了10余年。同时他们也和猖獗的伪科学及迷信作斗争。例如他们常常遇到各种谎言,据说有人能通过某种秘密方法把水变成油;还据说沈阳附近有一个怪坡,汽车上坡不用燃料,下坡却必须加油。有趣的是,中国有许多伪科学谎言和我们兰迪教育基金会在美国遇到的情况极为相似!

  我是许多年前在武汉大学开办讲座的时候第一次遇到赵先生的。他是一个具有高尚人格、敏锐洞察力和对事业极具奉献精神的人。这是一个值得我们竭尽全力来维护的人,应使他摆脱目前落在头上的麻烦。

  赵致真先生的《科技之光》节目曾揭露过一个中国人的骗局。此人叫李洪志,目前以难民身份居住在纽约市,他的邪教组织名为法轮功。他像科学教(Church of Scientology)所采取的手段一样,打着宗教组织的幌子,其实从根本上是建立在伪科学和超自然力的主张之上。这里试举几例他们的荒唐言论。

  比如李宣称他是宇宙间最大的神,地球是一个垃圾站。所有的人如果跟着他就能上天堂。他的“法身”能保护所有信众,或叫追随者,能让他们在汽车事故或楼房坍塌中安然无恙。他要求信徒们如果病了不应该去医院,因为法轮功能包治百病,他们会自动痊愈。他甚至自吹能飞升,能隐身,能穿墙而过!此人完全是一个骗子,不配受到追随者的尊敬。

  当法轮功因其虚伪性、伤害性和危险性在中国被禁止后,李洪志和他在美国的信徒便开始组织各种活动,把他们盯上的人视为仇敌进行斗争。威胁和起诉那些不相信或揭露过他们骗术的人。他们制造出法轮功是一个正当宗教的错觉,并企图得到美国给予宗教组织的种种优惠和保护。

  现在,当几个法轮功代理人得知赵先生在美国耶鲁大学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的消息后,便用1789年的外国人民事侵权索赔法案(Alien Tort Claims Act)对赵先生提起民事诉讼,指控《科技之光》节目在赵先生的领导下于1999年对法轮功进行“诽谤”。但实际上,他们控告的这个节目不是赵先生的《科技之光》制作的,而是中国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科技之光》的节目从未播出。这种完全不实的指控是法轮功对赵先生显而易见的无理骚扰。

  我们认为这一举动是十分荒唐和可笑的。赵和他的《科技之光》应该享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这种诉讼根本不应该被美国的法院所允许。

  在美国,被扯进一场官司会耗去许多时间、精力和金钱,这足以干扰赵先生回国进行第三届北京国际科技电视节的筹备工作。该科技电视节是一个将有世界各国科学工作者和电视制片人参加的盛会。赵是一个敢于负责的人,他不愿在问题没有解决前不明不白离开美国。如果他这样做了,他可能因缺席而败诉。这是对美国法律体制不能容忍的滥用,想要封住一个试图讲出真相的人的嘴。

  在此,我请求大家向赵致真,一个国际知名和备受尊敬的科技电视制片人、作家和电视节的组织者,伸出援助的手,让法庭不受理这桩诉讼。这才是真正的公正,而不让我们的法律体系被法轮功代理人所利用。

   

   

 

【责任编辑: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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