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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 让困难群体享受阳光生活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2017-10-30

  走进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园林社区李万良的廉租房时,他正在给老伴儿高玉琴翻身。11年前,高玉琴因车祸高位截瘫,为了专心护理她,李万良停下了手头的小生意,花掉了全部积蓄,还欠下不少债,当时已经上高二的儿子和高一的女儿不得不辍学打工。

  “最初几年实在难熬,儿子打工一年,连租房费、医药费也付不起。”李万良说,“幸亏后来有了政府的救助,这个家才没垮。现在我和老伴儿每年能拿到1440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400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医疗费全部能报销,政府还给我们一家48平方米的廉租房,每月只交48元房租。”

  近几年来,在鄂尔多斯市已有20多万名像李万良这样的困难、低收入群众,搬进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中。去年仅这一项就投入70亿元。

  鄂尔多斯市始终以“保障民生和服务民生”为工作重点,民生支出每年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0%以上,织密编牢了民生安全保障网。

  数据显示,在鄂尔多斯市及各旗区,民生工作更像是一场竞赛:看谁投入的力度更大、经费更多、保障力更强。截至4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149.67亿元,较2012年末增加了87.94亿元,年均增加17.62亿元,增长率为23.4%,约占自治区总结余的30%,为鄂尔多斯市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这下好了,我也能按月领养老金了,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有这么好的政策,借的款还不用给利息,真是十分感谢政府呀!”这是下岗职工陈凤林老人的肺腑之言。

  20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今年62岁的陈凤林老人,原来是东胜区二建职工,早年因单位破产下岗,靠打零工勉强维持生计,妻子疾病缠身,儿子无业,女儿正在上大学,家庭生活拮据。虽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无力补交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造成无法按月领取到基本养老金。

  市社保局了解到老人实际情况后,及时帮助陈凤林老人办理了3万元的无息借款,补缴了以前年度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到了基本养老金。

  鄂尔多斯市为确保到龄困难群体能够缴得起养老保险费,依法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出台了困难群体无息借款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前5年享受过低保待遇,且无力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可以申请无息借款补缴。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为525名困难群众办理了无息借款819万元。

【责任编辑: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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