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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从五方面加大金融扶持民营经济力度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作者:      2018-11-20

  记者在19日召开的内蒙古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后,自治区政府将引导各金融机构树立“不唯所有制、不唯行业、不唯大小、只唯优劣”的信贷理念,将在五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扩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总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实现民营企业贷款的“一二五”工作目标(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二是对民营企业差异化信贷支持,加大对自治区优势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企业、自治区百强民营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信贷支持,优先使用金融创新产品,丰富合格押品种类,合理确定抵质押率,降低贷款利率,实质性推动无还本续贷。

  三是建立民营企业信用增信机制,提升民营企业融资的品牌增信、人才增信、科技增信能力,对著名商标企业、引进人才数量多的企业、A类纳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要开发轻资产、信用类信贷产品,推广全流程线上操作,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和便利度。

  四是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投诉机制,清理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不规范行为和各类违规融资通道业务。

  五是完善金融服务考核机制,建立对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的机制,加快建立授信尽职免责标准,降低金融机构民营及小微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考核权重,帮助民营企业得到稳定信贷支持。(首席记者李海珍)

  原文链接:http://inews.nmgnews.com.cn/system/2018/11/20/012603988.shtml

 

【责任编辑: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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