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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北疆风韵 作者:      2023-08-25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开展邪教人员教育工作;承担全区反邪教干部培训任务;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二级单位,进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2人,实有编制11人。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组织全区各级协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反邪教协会工作创新发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自治区反邪教协会全体党员运用微信小程序开展了两次答题活动;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反邪教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11篇;通过“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进行线上自学,使学习入脑入心。

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是全区反邪教工作的重要力量,自治区协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要加强对反邪教协会的领导,特别是建好各级反邪教协会”工作要求,继续推动全区反邪教协会组织机构建设。一是抓好盟市旗县反邪教协会换届工作。指导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5个盟市反邪教协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并推动未换届盟市参照自治区反邪教协会换届模式完成协会换届工作。二是抓牢基层反邪教协会队伍建设工作。年初,协会对2021年度“全区先进反邪教协会和优秀工作者”进行了通报表彰,共评选先进盟市协会5家,基层协会10家,优秀工作者13名,进一步激励先进,推动了基层反邪教协会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协会组织体系。2022年,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反邪教协会成立率达到80%以上;嘎查村(社区)反邪教协会成立率达到70%以上;学校、宗教团体、企事业单位成立反邪教协会数量明显增长。截至10月底,全区各地新成立基层反邪教协会1385个,全区各类反邪教协会已达13184个。2022年,按照中国反邪教协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要求部署,全区各级协会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工作原则,丰富宣传内容,打造宣传亮点,增强宣传效果,切实提高反邪教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8.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58万元,增长15.20%,变动原因:因单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调动,导致差异;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6万元,减少7.4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08.9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8.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86万元,减少7.47%,变动原因:因单位上年度进行机构改革,预算调剂,导致差异。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208.9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8.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86万元,减少7.47%,变动原因:因单位上年度进行机构改革,预算调剂,导致差异。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8.9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94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8.9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92.03万元,占91.91%;

本年项目支出16.91万元,占8.0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08.9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58万元,增长15.20%,变动原因:因单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调动,导致差异;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6万元,减少7.47%,变动原因:由于上年度单位进行机构改革,预算调剂,导致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8.94万元。与年初预算181.3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200.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19.18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155.1 万元,支出决算 15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5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预算功能科目错误,导致支出统计分散,造成差异。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 4.97 万元,支出决算 30.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20.3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预算功能科目错误,导致支出统计分散,造成差异。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 21.3 万元,支出决算 16.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3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预算功能科目错误,导致支出统计分散,造成差异。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6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3.6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13.24 万元,支出决算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1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上年结转经费,且预算功能科目有误,造成支出与预算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6.62 万元,支出决算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1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有上年结转经费,且预算功能科目有误,造成支出与预算差异。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4.80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10.83万元,支出决算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4.3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住房公积金有上年结转经费,且预算功能科目有误,造成支出与预算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92.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06万元、津贴补贴27.93万元、奖金17.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7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2万元、绩效工资33.12万元、住房公积金14.8万元。

(二)公用经费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2万元、差旅费1.27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福利费1.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6.9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按“公开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万元、印刷费0.3万元、差旅费4.93万元、维修(护)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支出决算占预算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55万元,增长344.43%,变动原因: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资产调拨未及时完成,已和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处置资产,造成差异。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1  个,实施项目 1 个,完成项目  1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6.9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6.9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4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15.90%,变动原因:因上年度单位进行机构改革,预算调剂,导致差异。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7.81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37.81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 个,共涉及资金1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如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继续填列)。

组织对“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 1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64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还有其他类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其中,对“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团结凝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厚植反邪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在组织建设、警示宣传、理论研究、关爱帮扶巩固等工作实现提质升级,为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可以提高财务制度和管理的完善,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改进,按照最新的政策、规章掌握单位的项目运行情况。(此处写重点评价的总结性评价结果,不是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1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有其他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共 1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6.58 分。全年预算数为 17.1 万元,执行数为 15.6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46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凝聚思想,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和队伍建设;突出亮点,提升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效率,协调和指导各盟市、各部门的相关反邪教工作。(简述核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执行指标设定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预算执行,导致年度预算不能按照正常执行进度完成;事业单位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资金使用中存在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简述)。下一步改进措施:年初按照上年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安排本年度年初预算,1-6月计划预算和工作数量和成本,尽可能完成进度的50%;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执行财务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中存在的欠缺,积极参与自治区财政厅组织的培训,及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各项规定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谨慎把关。(简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警示教育宣传经费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10

17.10

15.64

10

91.46

9.15

其中:财政拨款

17.10

17.10

15.64

——

91.46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承担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危害组织问题的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各盟市、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了解掌握自治区内邪教的发展动向,收集区内外有关信息,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映重要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系列讲话精神,凝聚思想,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夯实基础,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和队伍建设;突出亮点,提升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效率,协调和指导各盟市、各部门的相关反邪教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初预算金额

正向

大于等于

17.1

15.64

万元

7.5

6.86

由于疫情原因,上年度10月-12月支付无法完成,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有差异。

年初预算收入金额

正向

大于等于

17.1

15.64

万元

7.5

6.86

由于疫情原因,上年度10月-12月支付无法完成,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有差异。

质量指标

进一步推动基层反邪教协会组织机构建设,制作宣传手册

正向

大于等于

20000

20000

7.5

7.5

 

提高社会人民反邪教警示意识,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7.5

7.5

 

时效指标

全年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

5

 

全年执行指标

正向

大于等于

17.1

15.64

万元

5

4.57

由于疫情原因,上年度10月-12月支付无法完成,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有差异。

成本指标

年初预算金额

正向

大于等于

17.1

15.64

万元

5

4.57

由于疫情原因,上年度10月-12月支付无法完成,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有差异。

年末预计执行金额

正向

大于等于

17.1

15.64

万元

5

4.57

由于疫情原因,上年度10月-12月支付无法完成,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有差异。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提升反邪教宣传影响力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7.5

7.5

 

提升社会群众对反邪教知识认知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7.5

7.5

 

社会效益

形成反邪教氛围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2.5

2.5

 

树立反邪教知识对大众的影响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2.5

2.5

 

生态效益

提高人民生活安全感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2.5

2.5

 

树立反邪教知识对大众的影响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2.5

2.5

 

可持续影响

让群众参与到反邪教宣传工作中来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2.5

2.5

 

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5

5

 

让人民群众对精神安全的认知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百分比

5

5

 

总分

100

96.58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6.58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媛媛        联系电话:0471-3946551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责任编辑: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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