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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全面开展集中审批“只进一扇门”服务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作者:      2018-10-18

  呼和浩特新闻网10月18日讯(记者 郝少杰)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要求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纪要》(〔2018〕3号)精神,为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重新调整后各部门权力清单范围,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新广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地震局等17个部门的115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0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确认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通知》指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所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职权事项,依法履行审批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做好相关的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相关部门不再承担被划转事项的审批工作,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的监管以及牵头研究制定政策,调整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要件、标准等内容,并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

  《通知》指出,对暂未划转的审批服务事项及相关联事项,按照“只进一扇门”的原则和“三集中、三到位”(集中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人员、集中审批场所和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要求,相关部门“审批办”整建制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服务大厅,全程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主管部门要充分授权,为实现“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服务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不断提升综合服务大厅功能,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服务大厅统一办理。

  《通知》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明确联络渠道。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以便民亲民为目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将承接划转的事项和集中进驻事项内容以及服务场所设置标准化,使“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实现从制度化管理向标准化的提升,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的平台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各相关部门要将未划转事项及审批中相关联事项全部按集中审批服务的相关要求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服务大厅,开展集中审批服务,确保在服务大厅完成全流程审批,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原文链接:http://www.hhhtnews.com/2018/1018/2949637.shtml

 

【责任编辑: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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