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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内蒙古企业要抓紧时间年报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作者:      2018-05-05

  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获悉, 每年6月30日前企业需要年报,截至目前年报时间已不足两个月,企业应抓紧时间年报,不按期完成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信用将受损。

  据了解,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并且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2014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提出年检改为年报,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报送并公示上一个年度的年度报告。

  工商部门提示,年报的内容包括: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等。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点击信息填报,进入企业信息填报系统,填写工商联络员信息并登录,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年报年度,了解填写须知后选择已阅,点击确定,进入年度报告填写界面,按照左边的目录顺序依次填写或者修改相应信息并保存。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完成年报公示流程。

  据介绍,未按期限年报,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未移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失信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在信贷、经营、投融资、进出口等方面工作将受到限制。

  原文链接:http://www.northnews.cn/2018/0504/2844585.shtml

 

【责任编辑: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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