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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作者:赵嘉琛      2016-05-18

系我国第一部规范牛羊屠宰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

    畜禽屠宰一头连着畜禽养殖,一头连着肉食品消费,是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摆上百姓餐桌前的关键一环,也是监管效率最高的一环,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畜牧业大区,我区是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为确保农畜产品安全这一重大的民生问题,我区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6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区的牛羊屠宰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这也是管理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农牧业主管部门后,我国第一部规范牛羊屠宰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

  目前,我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状况总体来看,行业准入门槛低,规模小,同质化高,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多数屠宰企业仍为半机械或手工屠宰,作坊式屠宰场点大量存在。产能严重过剩,多数屠宰企业实际屠宰量不到设计屠宰能力的三分之一;收费代宰现象普遍,屠宰企业代宰比例高达75%,管理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行业规划和标准体系不健全,行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缺乏,企业兼并重组和标准化建设推进难度大。

  针对这些现状,《办法》在事前指导和提供咨询、改革检验检疫制度、实施产品召回制度、明确小型牛羊屠宰厂(场)设立条件等4个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由于屠宰厂(场)设立专业性强,《办法》还规定了建厂前相关业务部门提前介入,给予指导和提供咨询,有效地避免了建设过程中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加快了建设进程,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同时,改革检疫检验程序,认真落实屠宰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首次实施产品召回制度,首次明确了小型牛羊屠宰厂(场)的设立条件。

  据介绍,该《办法》的实施,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实现优化布局、提质升级、规范经营、强化监管,推进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不断增强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加快建立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和屠宰行业健康发展,成为我区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制度屏障。

【责任编辑: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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