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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又添一国家级荣誉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      2019-01-17

  近日,国家民委下发文件,确定20个市(区、街道)为“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市、旗(区)两级均成立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确保党和国家有关城市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有序高效落实。坚持依法管理和保障权益并举,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2018年,国家民委组织陕西、山西、内蒙古、宁夏等4个省、自治区的民族工作部门相关人员深入鄂尔多斯市,开展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互观互学”活动。将社区作为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主阵地,全市各旗区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打造了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氛围浓厚的民族特色社区,基本构建起旗区、街道、社区民族工作“三级网络”,实现城市民族工作全覆盖。各旗区逐步建立起少数民族信息管理平台,并将信息纳入本地区大数据,实现资源共享。把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纳入社区日常工作,及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困难救助、政策咨询等方面的精细化服务。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中心和蒙汉双语律师培养基地,为维护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inews.nmgnews.com.cn/system/2019/01/17/012637942.shtml

 

【责任编辑: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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