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关注 > 正文

呼和浩特开启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      2019-01-11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已于日前正式印发。1月10日,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拿地即开工”改革适用于在呼和浩特市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含仓储类、物流类项目),不包含使用或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化工产品、矿山项目。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在工业投资项目受理、审批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首先,推行预审批。企业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审批部门将审批工作前移,先出具预审批意见,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善并补齐相关资料后,再将预审批意见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预审批意见作为部门间协调工作开展的内部措施,不具有法律效力,正式审批文件核发后预审批意见作废。第二个创新举措是实行容缺受理。在施工许可前,除核心材料外,其他受理材料在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后均可以容缺受理,项目单位须在获得正式审批文件前补齐其他材料。第三,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审批“零等待”、监管“零容忍”的原则,对通过事中事后能够完善审批要件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可由各市、区人民政府授权所属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审批。企业可对须履行的单项评估、规划设计、劳动保障等全部审批事项进行承诺,也可以选择部分审批事项进行承诺。企业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知承诺书》,在网上公开公示,并按承诺要求在开工后办理正式手续,相关职能部门在签订承诺书后向企业发放施工许可。对未承诺事项,依法履行行政审批。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还优化了审批模式。分别从推行一窗受理、调整审批时序、执行并联审批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模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原文链接:http://inews.nmgnews.com.cn/system/2019/01/11/012634659.shtml

 

【责任编辑:尧日】

扫一扫关注北疆风韵微信公众号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