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关注 > 正文

《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作者:      2018-12-04

  11月30日上午,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庆杰发布《条例》的颁布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信雪晖主持会议。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汗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条例》及立法工作,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今后将适时开展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据了解,汗马保护区是我国为数极少的没有人为干扰、保存最完整的一块原始森林生态区域,2018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根据国家林业部门的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必须完成“一区一法”的立法工作。本《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颁布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细化有关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职责,强化汗马保护区的有关工作。

  原文链接:http://gov.nmgnews.com.cn/system/2018/12/03/012611991.shtml

 

【责任编辑:尧日】

扫一扫关注北疆风韵微信公众号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