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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公开文档

来源:北疆风韵 作者:      2024-08-26

  部门(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单位负责人:赵建民

财务负责人:赵成刚

编制人:陈媛媛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职能:开展邪教人员教育工作;承担全区反邪教干部培训任务;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教转科、综合科、宣传科三个科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下。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单位编制人数12人,实有编制人数9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实有人数11人。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政治引领,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协会党支部共开展组织生活会3次,召开党员大会10次、支委会11次,组织集中学习38次,开展交流研讨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有效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2.坚持强基固本,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截止11月中旬,全区12个盟市、107个旗县区级反邪教协会已全部完成换届工作。全区现有苏木(乡镇、街道)反邪教分会1082个,嘎查(村、社区)反邪教支会11659个;市、县、乡三级反邪教协会(分会)成立率为95%,嘎查(村、社区)反邪教支会成立率为91%。

3.坚持守正创新,警示宣传亮点纷呈。6月-11月,在全区7个盟市、19个边境旗市组织开展了“筑牢北疆反邪防线  反邪教警示宣传进边关”活动。自治区协会为基层提供蒙汉文反邪教宣传资料3万册、光盘3000张。全区边境盟市、旗市共举行反邪教警示宣传进边关活动553场(次),受教育群众23.6万余人。

4.坚持凝智聚力,理论研究持续深入。赴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包头市青山区、土右旗、满洲里市等地开展反邪教工作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7篇、理论文章28篇。全区协会拍摄制作反邪教警示教育专题片《警惕邪教“三赎基督”》《抵制邪教 有你有我》《邪教组织敛人“三件套”儿》《治病祛“邪”》等视频作品32部,向中国反邪教协会报送内蒙古优秀反邪教短视频作品20余篇。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27.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2.45万元,增长 10.94%,变动原因:在职人员职级变动,人员经费年底追加,导致差异;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76万元,增长 8.9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27.7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27.7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8.76万元,增长8.98%,变动原因:人员经费职级变动,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多,导致差异。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227.7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27.7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8.76万元,增长 8.98%,变动原因:人员经费职级变动,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多,导致差异。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27.7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7.70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我单位 2023年度本年收入资金来源财政全额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无其他收入来源。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27.7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209.21万元,占 91.88%;

本年项目支出 18.49万元,占 8.1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我单位大部分经费为人员经费,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社保等,占比总支出的91.88%;剩余部分为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占比总支出8.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27.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2.45万元,增长 10.94%,变动原因:在职人员职级变动,年底追加人员经费,导致差异;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76万元,增长 8.98%,变动原因:在职人员职级变动,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多,导致差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27.70万元。与年初预算 205.2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9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79.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24.06万元。其中: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32.44万元,支出决算15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职级变动,年底追加人员经费,导致差异。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年初预算23.49万元,支出决算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日常运转正常支出进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0.5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2.1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15万元,支出决算1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正常缴纳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58万元,支出决算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正常缴纳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1.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1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74万元,支出决算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职级变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数增大,导致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02万元,支出决算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社保缴费系统正常核定缴纳。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5.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0.5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84万元,支出决算1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住房公积金缴费系统正常核定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209.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44万元、津贴补贴47.36万元、奖金9.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4.16万元、绩效工资33.12万元、住房公积金15.31万元。

(二)公用经费 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7万元、印刷费0.45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2.3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8.49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万元、印刷费1.63万元、差旅费6.99万元、维修(护)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 4.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9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00万元,支出决算 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00万元,支出决算 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全额支出,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0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动差异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无此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 %,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9.8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35万元,增长 51.86%,变动原因:人员经费正常预算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4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说明:其中单位的其他用车为电瓶车,用于垃圾运转。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如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继续填列)。

组织对“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等  1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还有其他类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其中,对“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在2023年执行情况很好,项目经费执行100%,项目经费分别执行在盟市反邪教调研和警示教育宣传方面,执行情况和年初工作总体目标一致。(此处写重点评价的总结性评价结果,不是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全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还有其他资金的项目继续填列)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18.49万元,执行数为18.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在2023年执行情况很好,项目经费执行100%,项目经费分别执行在盟市反邪教调研和警示教育宣传方面,执行情况和年初工作总体目标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本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很好,暂无其他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单位实际运行情况,完善更新单位的总体目标,在做项目前做好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工作,保障单位项目经费对应工作任务的执行有效性。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

 

 

 

项目名称:警示教育宣传经费

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

年   月   日

(盖章)

 

 

 

2023年警示教育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单位项目(警示教育宣传经费)用于以下职能,一是拓展科技反邪教宣传形式,提升反邪教宣传影响力。二是拓展主题反邪教宣传教育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宣传。三是拓展媒体反邪教宣传形式,扩大反邪教宣传覆盖面。2023年全年财政拨款预算18.51万元,本年度执行数18.49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承担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处理“法轮功”及对社会危害组织问题的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各盟市、各部门的相关工作;负责了解掌握自治区内邪教的发展动向,收集区内外有关信息,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映重要情况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在中国反邪教协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提升宣传效率为重点,以提高研究能力为抓手,以促进工作创新发展为目标,踔厉奋发,真 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坚持政治引领,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持强基固本,组织建设成效显著,自治区协会对全区盟市、旗县(市、区)反邪教协会换届情况进行了通报,截止11月中旬,全区12个盟市、107个旗县区级反邪教协会已全部完成换届工作;坚持守正创新,警示宣传亮点纷呈,6月-11月,在全区7个盟市、19个边境旗市组织开展了“筑牢北疆反邪防线  反邪教警示宣传进边关”活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团结凝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厚植反邪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在组织建设、警示宣传、理论研究、关爱帮扶巩固等工作实现提质升级,为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可以提高财务制度和管理的完善,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改进,按照最新的政策、规章掌握单位的项目运行情况。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49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49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49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年度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的警示教育宣传项目经费年初预算18.51万元,支出18.49万元,占全年预算的99.89%,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运营支出,支出进度符合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很好的完成单位职能工作任务,除了日常办公之外,为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了积极贡献,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由委领导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党委“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定,为了更好的进行项目资金管理,单位在本年度完善了各项内控机制,有效地防范了财经事故和工作任务中错误的发生,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预算的收支,有序管理财务相关的每一份工作任务,以“仔细、严谨”作为基础,积极把握最新的政策规定,不断学习财务等相关方面的专业技术,提高自身财务能力,有效执行项目资金管理。

(一)项目绩效情况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数量指标

全区苏木乡镇反邪教协会成立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百分比,实际完成80百分比,分值10,得分10。

嘎查村反邪教协会成立率,目标值大于等于70百分比,实际完成7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b、质量指标

公众号等平台粉丝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84000人,实际完成584000人,分值10,得分10。

创作反邪教作品,目标值大于等于63部,实际完成63部,分值5,得分5。

c、时效指标

反邪教宣传活动时间,目标值大于等于1月,实际完成1月,分值5,得分5。

盟市反邪教调研时间,目标值大于等于1年,实际完成1年,分值5,得分5。

d、成本指标

反邪教宣传活动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18.51万元,实际完成18.49万元,分值5,得分5。

印制宣传用品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18.51万元,实际完成1.63万元,分值5,得分1。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a、社会效益

提高群众反邪教意识稳定社会风气,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0百分比,分值15,得分15。

b、可持续影响

激发广大反邪教志愿者荣誉感,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0百分比,分值15,得分15。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百分比,实际完成90百分比,分值10,得分10。

2、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6分,等级为A。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媛媛           联系电话:0471-3946551-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1

 












【责任编辑: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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