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项目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所属的二级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开展邪教人员教育工作;承担全区反邪教干部培训任务;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报告》文件,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组成人员由原反邪教协会办公室转入3人、由社会治理研究中心转入6人、由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转入2人,调整后,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2人,实有编制1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05.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28.08万元,增减13.68%,增减率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含上年结转1.41万元。
支出预算205.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28.08万元,增减13.68%,增减率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含上年结转1.41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0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84万元,占比99.31%;上年结转1.41万元,占比0.69%。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0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4万元,占比90.98%;项目支出18.51万元,占比9.02%。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预算本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增减率0,增减无变化。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0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4万元,占比90.98%;项目支出18.51万元,占比9.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25万元,2022年预算181.36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减少)23.89万元,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事业运行(50)。年初预算132.44万元,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本年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行政运行(99)。年初预算18.51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上年项目经费结余较多所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15.15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进口缴费支出(06)。年初预算7.58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年初预算6.74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年初预算4.02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
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年初预算15.84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由于调增人员经费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0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117.09万元、奖金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5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5.15万元、职业年金7.58万元、基本医疗6.74万元、医疗补助4.02万元、住房公积金15.84万元,较上年增加( 减少)4.1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10.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5万元、维修费0.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警示教育宣传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10.72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3.19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5万元、维修费0.5万元。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8.84万元,其中办公费0.7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72万元、福利费2.15万元。增减率1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法制教育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5.4万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2.1万元,增加3.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疫情期间停滞的工作任务退后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增加。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5.2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单位总体目标由单位办公室会议根据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自治区邪教人员现存在情况和发展动向订立,分别如下:
弘扬正信,坚持正行,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渗透、侵蚀,协助党和政府依法治理邪教,开展反邪教教育宣传;
2.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参加个案教育转化攻坚工作,帮助教育转化对象区分宗教和邪教,彻底摆脱邪教控制;
3.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宗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项目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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