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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自明年起施行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作者:      2018-11-19

  新闻发布会现场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网呼和浩特市11月16日电 (王慧)16日上午,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呼和浩特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6月28日经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共八章50条,对房屋安全管理体制、安全责任、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发布会上就《条例》规范的主要内容,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一是明确了房屋使用安全的管理体制;二是确定条例的适用范围;三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和行为规范;四是条例健全了房屋安全鉴定制度;五是关于危险房屋治理责任;六是明确困难群体补助经费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国内房屋垮塌事故时有发生,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呼和浩特市房屋安全管理的形势也不容乐观,据统计,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有163幢(31.39万平方米,涉及5232户),约占排查总量的2.1%。此次《条例》的施行,为提高呼和浩特市房屋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提供了法制保障。

  原文链接:http:/m.people.com.cn2/2018/1116/c196689-32295656.html

 

【责任编辑: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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