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就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发布。
据介绍,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主要目标是,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PM2.5未达标盟市浓度较2015年下降11.4%;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到57.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7.7%以内。
据了解,为实现工作目标,全区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3年行动计划,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污染因子落实治理措施和工程项目,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改革试点,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区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发展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把淘汰落后产能、整治“散乱污”企业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力度,做好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省(区)创建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进口废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监管6大专项执法行动。
另外,还将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积极争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原文链接:http://www.northnews.cn/2018/0425/2837405.shtml
【责任编辑: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