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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筑起全民反邪教的铁壁铜墙

来源:内蒙凯风 作者:若水      2015-12-16

  目前,我国有关处理邪教的法律、法规已经初步形成,凯风网刊发的文章对这方面的许多介绍使读者对处邪的司法大致有了一个较全面地了解。笔者从基层反邪教志愿者的角度看,感到对处理邪教法律的宣传是应该加大力度,使中国的国民都知道邪教是怎么一回事,知道对邪教的司法惩处是有法可依的。可是,除了政府方面的宣传外,民间的反邪教组织及广大社会反邪教志愿者是否还能更主动地做一些什么事情?就是说在贯彻反邪教的司法精神于民众的生活中,即在司法的实践中,民间的反邪教组织应该怎样有更大的作为? 这里就这一点,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把反邪教的司法精神融入进社区的民间生活中

  司法是需要宣传的,但更需要实践。怎样把反邪教的司法精神融于和浸透进民众的生活里,这里大有文章可做。今年7月份,贵阳市在南明区的中心广场进行了一场“反邪教文艺节目汇演”,众多群众跑来观看,节目的后半场下开了小雨,但人头攒动,观看的热情没有减弱。事后,对这场普通不过的“文艺演出”,法轮功媒体“明慧网”竟专门登刊了污蔑性消息。这件事使笔者意识到邪教是多么害怕中国的民众参与到反邪教的活动当中去。如果国民都能清晰地认识邪教、反对邪教,邪教哪里还有立足之锥?故而可见,民间和民众的反邪教活动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

  贵阳市的那场民间演出,演员都是社区的群众,节目生动活泼,贴近生活。而基层这种由社区文化站(或社区群众活动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已经比较普遍,将反邪教的内容以娱乐的形式、文艺的形式或司法讲座等形式传导给广大群众已经具备了较好的条件。问题在于:由于反邪教本身的专业性较强,只要有人进行专门的指导,反邪教知识和法律的普及就可以融进千家万户。目前,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已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社区作为社会化管理最基本的单位已是群众生活的主要载体。所以,怎样将反邪教工作融入到社区中,特别是从司法的角度将反邪教内容普及给社区民众,这是一个课题,也是一块大有可为的实践阵地。

  二、构建反邪教的民间平台,让志愿者更好地发挥作用

  当前社会上有许多反邪教志愿者向笔者反映过一个问题:他们有意愿做些民间的反邪教工作,但往往缺少这样的平台。而各地的反邪教协会大多数致力于反邪教的理论研究,与基层社区的联手共建还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在基层搭建反邪教的民间平台,让社会反邪教志愿者更好地发挥其作用,这也是应注重研究和实践的一个课题。

  笔者的想法是:民间的反邪教协会可以与社区的司法所(每个社区差不多都有这种基层司法所)共建平台,让反邪教的知识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同时,协会可以委派专家指导社会反邪教志愿者如何在社区开展反邪教工作,充分利用司法所的平台和社区的其他平台,将社区的群众组织、动员起来,共同构筑基层的反邪教堡垒。如果每一个社区都有这样的反邪教平台,能经常宣传和组织反邪教的各类活动,邪教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三、组建“爱心家园”,使邪教人员更健康地回归社会

  这里的“爱心家园”是指邪教人员经过挽救教育、在回归社会后需要的一种民间反邪教组织。它的主要作用是:一是代替政府做好后续帮教工作,即对原邪教人员开展反邪教知识和法律的思想教育工作,预防思想反弹。二是对已脱离邪教组织的原邪教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心理矫治工作,使他们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避免他们被社会边缘化。三是对较困难的涉邪教人群倾注关爱,搭建“爱心桥梁”,让社区(政府)对他们给予帮助。

  目前,这种民间性的“爱心家园”在江苏、内蒙古、山东等地区的一些社区里已经初步成型,虽然还没有大面积地普及,但其方式、作用和效果已经为这种形式的后续发展探索了经验。因为笔者曾在这类的“爱心家园”做过指导工作,故笔者认为:这种“家园式”教育以人本主义为宗旨,只要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教人的基本做法,确实可为邪教人员的健康回归提供出一条较好的途径。今后依法治国的理念将成为国民的普遍意识,对邪教的依法治理也会成为一种常态。因而,把依法治邪同基层的反邪教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牢牢筑起群众反邪教的铁壁铜墙,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这才是长治久安的安邦之策。

  

【责任编辑:云松 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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