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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磴口一女子传播邪教“全能神”获刑

来源:北疆风韵 作者:心雨      2017-02-27

  【凯风网2月27日消息 通讯员心雨】2016年3月29日,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李凤兰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李凤兰、女、汉族、1959年6月8日出生,文盲,现居住在内蒙古巴彦淖尔磴口县纳林套海农场九分场。

  2015年8月3日上午,接李喜凤之子举报,多次向他人传播“全能神”邪教的李凤兰在磴口县纳林套海农场九分场被磴口县公安局民警抓获。警方从李凤兰家中搜查出手工抄写记录有“全能神”内容的纸张40张、记录有“全能神”内容的A4纸质印刷品297张、收音机(音频播放器)1个、MP5(音视频播放器)2个。同时李喜凤上交了李凤兰送给其的MP3(音频播放器)一个、16GB内存卡一张。后经自治区反邪教协会对李凤兰所持有的宣传资料和李喜凤提供的内存卡进行鉴定,确定为全能神内容宣传册337册;全能神宣传单38张;视听资料16GB内存小卡一张,里面记录的讲道音频1386段为全能神音频资料。

  李凤兰原来信奉基督教,2012年加入“全能神”,并且到了痴迷的地步,几年来在纳林套海农场九分场实验局三分场、巴彦套海农场机械队、沟心庙、沙金苏木小关井、阿拉善敖伦布拉格镇等地区发展成员20余人,她每天有活不干,有地不种,四处奔波给人传教。她的姐姐一开始并不相信“全能神”,她三番五次前往姐姐家给洗脑,直至姐姐信奉“全能神”教为止,由于姐姐没有文化,不会写字,李凤兰就把“全能神”教的内容录入到MP3让姐姐学习。后来其姐夫发现,其姐夫怕妻子误入歧途极力阻止反对,但迫于亲情关系不好拒绝妹妹,为此两家反目成仇。同时她还给邻居传播全能神教,被人家的丈夫发现后将其从家中赶走。李凤兰还给好朋友传播全能神教并送给其一部圣经播放器,里面记录都是全能神的内容,后来因其孙子(三岁)不小心将其摔坏,李凤兰说她朋友不爱护神的东西将其收回。

  根据被告人李凤兰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之规定,以法判处李凤兰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查扣李凤兰用于犯罪的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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