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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业”要了母亲的命

来源:凯风内蒙古 作者:祁艳艳(口述)炜钰(整理)      2015-01-06

  我叫祁艳艳,现为赤峰市红山区的一名中学教师。我的母亲叫汪亚芝1955年出生,从1996年起经常出现黑蒙症状,每次持续1—2分钟,后自行缓解。医院诊断为“心律失常,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在医生的建议下,试用了起搏器及相应的药物治疗,虽然病情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没有明显的好转,令她非常苦恼。

  上了贼船

  1998年9月,母亲的一位老同学张姨向她宣传法轮功的种种好处,说只要坚持练法轮功,有病不用打针吃药,不用治疗就会好,而且还教人“做好人”。还说自己通过习练法轮功,痛经和低血压等小毛病比以前好多了,精神头也比以前强多了,劝母亲也练练。开始母亲认为法轮功不过就是一般的气功,不可能治好病,所以也没有把张姨的话放在心上和产生要去习练的兴致。但在张姨的一再怂恿下也逐渐动了心,基于祛病健身的目的,她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跟着老同学张姨一起练上了法轮功。

  习练一段时间后,由于有规律的运动和生活起居使得母亲身体得到了锻炼,还有大家一起练功和交流精神得到了调整和放松,使得病情有所减轻,那段时间很少发作,感到浑身轻松、神清气爽。身心的变化,病症的减轻,让她大为高兴,并错误地认为这是法轮功的神奇,从此对法轮功由开始的怀疑到后来的深信不疑。为了“消业”和不断“精进”,她花钱买了很多法轮功的资料。一向顾家的母亲变得对家里的事不再关心,而是她每天起早贪晚的练功、“学法”,还经常找功友交流学习体会,几乎把练功和“学法”当成她生活的全部。而且,不仅自己修炼,还拉上好几位朋友同她一起练功,不仅自己不看医生不吃药,还要求我们家人也要这样做。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母亲依然在家坚持偷偷地“学法”、练功,坚信“消业”一定会给她带来身体健康,全家平安的“福报”。

  丢了性命

  按照法轮功的理论,修炼“大法”的人能不断“消业”,身体应该更健康。可是,一向虔诚修炼“大法”的母亲,也只是身体的一些小病有了一些好转,而心脏病并没有好,而是一年比一年加重。家人看她犯病的频率逐渐增加,多次劝她去医院检查,就医吃药,一向在家说一不二的她就是死活不去,认为出现身体问题,是自己“业力”太大和自己没有修好造成的,这是“师父”通过这种形式考验她。还理直气壮地说:“人的病是‘业力’造成的,如果看病吃药,就把‘病业’压回去了,病就永远消不掉,好不了,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气得家人哭笑不得,却又无可奈何。

  到了2007年,她的心前区手掌大小的面积内出现针刺样疼痛,并慢慢向双肩部及后背部扩散,同时伴有心悸、出汗等症状,而且每次持续数分钟至半小时。家人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要求她必须到医院接受治疗,否则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怎么劝她都不听,反而怨恨家人不懂“大法”,还认为家人是干扰她“学法”、练功的“魔”。她说自己没有病,是“业力”太大,只要坚持修炼,减少“业力”,就不会有事。

  但是事与愿违,母亲还是没有保住性命。2007年5月14日晚,正在练功的她再次旧病复发,从此再也没有醒来,刚刚52岁的她就这样带着遗憾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责任编辑: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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