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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功害死了王淑英

来源:凯风网综合 作者:季北      2013-10-11

  王淑英,女,1954年生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居民。王淑英是个女强人,干什么都很高调、认真、执着。她先后在煤矿的供水公司、煤矿总医院当过领导。她不仅工作干得好,人也长得非常漂亮,认识她的朋友都夸赞她是个很要强的人,长得一表人才。

  上世纪末,国有企业改革,国家给扎赉诺尔煤矿一些优惠政策,减员增效为企业减负,男50退休,女40岁就退休。王淑英就是在这样的政策中提前退下来的,那时她才40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好时候。退下来后,一天无所事事,觉得还有一身的本领没处发挥。这时,她发现有很多人在练“修身养性”的法轮功,她就凑过去看热闹。修炼的组织者就热情地向她推荐,法轮功教的是“真、善、忍”,练好了就能“消业”、“开天目”、“上层次”、达到“圆满”。对于这些功法她倒是不太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这些功友还能经常凑到一起修炼、切磋、“聚会”、搞活动,姐妹们在一起能有个乐趣。她觉得这样的活动正适合她,于是就加入其中,跟着大家练了起来。练来练去,爱出头、爱表现、爱拔尖的她,很快就成了一个练功点的头头,她每天忙忙活活地领着大家练,在单位那种颐指气使的感觉终于找回来了。她不仅自己练,还为了“壮大队伍”,拉上丈夫及儿媳全家一起练。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她嘴上表示支持,心里却很抵触,暗地里仍在悄悄地与同修们凑到一起练功。2001年,她听信“师父”所谓的“走出去”的教导,跟一同修出去“讲真相”、发传单,被群众举报。可她不知悔改,一切照旧,仍是继续练功。尽管她儿子对此并不感兴趣,没有一同习练,但对于她的行为也没有干涉。不久,她应一位朋友之邀,来到哈尔滨市帮助朋友管理一家酒店。在这家酒店当管理人员,工作不错,挣得也不少,应该是很知足了,但是她仍不甘于寂寞,又参加了哈尔滨当地的法轮功组织。聚会时她要发言谈心得,搞活动她要讲几句表现表现。因为她本身当过领导,头脑清晰,说话头头是道,又很有演讲素质,也挺有号召能力。一来二去,她又找到了那种“一呼百应”的感觉,很快又成了哈尔滨法轮功的头头。在当地,她把法轮功搞得“轰轰烈烈”,影响挺大的。朋友发现后,劝说不成,一怒之下把她辞了。

  王淑英这个法轮功弟子,尽管倾心、执着地依照“师父”的“消业”、“开天目”去做,也没能逃脱常人的“魔咒”。2003年6月,王淑英就发现经常出现子宫出血、月经不调等现象。家人劝她去医院检查,可她根本不听。没办法,儿子将她强行送到医院进行检查。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子宫肌瘤。女性到了中年,子宫肌瘤就成了常见的妇科病。可是,在确诊了病况的几年里,王淑英不是采取积极的医疗措施应对治病,而是相信李洪志的话,坚信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练功人,不会得病的,那些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只有练功“消业”才能救自己。朋友劝她,这是一种妇科常见病,也不是什么疑难,吃药或者手术就会好的。她却坚决地拒绝了:“不用,有‘师父’帮我‘消业’没事的,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几年中,她不吃药不治疗,坚持练功“消业”。后期病情严重了,她就利用她在法轮功同修中的威望,组织功友为她“发正念”消除“业力”。2004年底,满洲里市区一个承包旅店的同修,把一个单间包下来,召来十几个功友,把她从扎区接过来。丈夫、儿媳一直陪伴她与十几个功友一起给她“发正念”,帮她“消业”。那些日子,只要是知道了这事的同修们,都积极主动地赶到旅店里为她“发功”,帮她“消业”。同修们这样尽心尽力,就想让她快快地好起来。她在满洲里市区呆了有十几天后,这时已经是阴历年底,快过年了。她就和同修们打招呼,说要回家收拾收拾准备过年了。临走时,看她精神状态很好,同修们依依惜别,大家表示过年后,再让她回来,同修们继续帮她“消业”。

  2005年春节过后不久,同修们意外地得到了一个噩耗:王淑英突然去世了。原来,有一天她突然出现子宫大出血,待家人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时,已经来不及了,最后因失血过多休克而亡。病因确诊为:子宫肌瘤转变成宫颈癌,她死时刚过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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